一、和家庭分享
已开通指定套餐的客户,作为主卡开通和家庭分享业务后,最多可添加7个北京移动客户为副卡,成功后即可将名下流量资源(不含部分特殊流量)共享给组内副卡成员,组内成员间在北京还可享受本地通话免费的优惠。
若主卡添加1-4个副卡收取10元/月,5副卡及以上每增1个副卡加收10元/月。
和家庭组内本地基本通话,是指和家庭成员之间在北京地区发生的所有基本通话(不含加拨12593、17951的本地通话),家庭成员漫游至外省产生的通话不包含在内。和家庭组内成员一方在北京,一方在外省,双方通话,在京客户享受和家庭业务优惠,漫游离京的客户无法享受。呼叫转移状态下,按呼叫转移资费标准收费。如果组外号码C设置呼叫转移,转移至组内号码B,组内号码A拨打B时,无法享受和家庭业务优惠,B在北京接听电话时可享受通话优惠,C客户正常收取呼转费。
和家庭分享主、副卡所有成员之间,在进行4G高清语音通话时,可享受和家庭分享优惠;在进行4G视频通话时,仍按“4G视频通话资费”收取费用。
若副卡客户的套餐包含流量,在使用手机上网时,优先使用副卡套餐内的流量,当副卡套餐内流量用尽后再使用共享流量;2015年3月27日起,当共享流量用尽后,副卡产生的流量统一按0.29元/MB计费,直至超出费用达到60元时,停止计费,可以免费使用套餐外流量至1GB;再次超出后,按同样规则以此类推,相当于60元/GB阶梯计费。60元和1GB计入套餐外500元和15GB双封顶费用和流量。
若副卡已开通了流量安心包或“流量阶梯单价资费”套餐,当主卡客户共享流量用尽后,副卡再上网将执行“流量安心包”或“流量阶梯单价资费”的资费规则,不执行“流量60元/GB”阶梯计费规则。
由于和家庭分享的月功能费是根据每月副卡最大个数收取的,因此,当主卡需要变更成员时,建议先删除再添加。若当月将和家庭分享取消又重新开通,将按照添加副卡的数量,收取两次月功能费。若您没有将和家庭分享取消,只是将全部副卡删除后,再重新增加副卡,则本月只会按照副卡的数量,收取一次月功能费。
二、加10元流量翻番
10元/月,生效后,主卡客户办理的和4G套餐内的流量资源数量翻倍,赠送的流量为本地2G/3G/4G通用流量。
三、和家庭流量包
注:套餐内当月未消费的剩余流量,可以结转至次月使用,结转流量次月月底失效。若您办理了套餐变更(含档位变更、变更回原套餐)、销号等业务,或者手机号码整月处于停机状态,当月剩余流量将无法结转。当月存在结转流量时,同一类型的流量优先扣减上月结转的剩余流量,再扣减套餐内流量。不同类型的流量,按照原有的扣费顺序扣减,计费规则不变。
四、办理方式
1、网站
您可以登陆北京移动官网,按提示办理部分业务。
2、短信
3、前往营业厅
五、办理限制
(1)本业务可由北京移动4G至尊卡、以及已开通指定套餐的全球通、动感地带、神州行升级版标准卡、畅听卡、家园卡、5元卡客户,作为主卡申请开通;上述品牌客户以及北京移动随e行、G3预付费卡客户均可作为副卡。主卡最多可添加7个北京移动客户为副卡。主卡客户每月添加/删除副卡的次数不能超过20次。
(2)指定套餐是指:和4G套餐(含促销版)、4G飞享套餐、38元及以上档位4G飞享套餐升级版、4G自选套餐、4G商旅套餐升级版、30元及以上档位数据流量可选包、话音短信不限量套餐、4G上网套餐、4G商旅套餐、和4G校园套餐2015版38元档套餐、和4G校园套餐2016版、80元及以上档位和4G公务套餐、80元及以上档位和4G集团套餐。